近日,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《关于加强自治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、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,消除设施安全隐患,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,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,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等,加强设施养护,完善保障措施。

  意见明确,2021年年底前,在乌鲁木齐、克拉玛依、吐鲁番、哈密、奎屯、阿克苏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,启动实施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摸底工作。2022年年底前,6个试点城市基本完成设施普查;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,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试点经验,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。2023年年底前,基本完成其他城市、县城设施普查,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;设市城市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并实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。2025年年底前,全区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,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,效率明显提高,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,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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